在D.C.地方的現場爵士酒吧,他奪走了我的目光。

 

 

未滿21歲禁止進入,我們只好在光明的戶外找張桌子。店面是開放空間,一支當代爵士樂團自由把玩著雜中有序的節拍,跟首都的春天一樣生機盎然,卻不倉促。

Adams Morgan十九、二十世紀的建築在街道兩旁緊緊相連,漆成彩色的房子沒有油畫的凝重感,是水彩輕巧的光鮮亮麗。

我點了一杯柳橙汁,卻只顧著沒人注意時偷啜我媽的調酒。

 

大人聊起天就像與世隔絕,所以我抽出隨身攜帶的小說,感慨著這真是我夢寐以求的悠哉生活:聽著爵士享用陽光看著小說,完美,是吧。

「這本書非常好看,真的,我有個朋友看完之後看了下一本其他小說,他超級失望,因為完全無法相比擬。」他說,把我拉進他們的世界。

「那妳不要看下一本了。No。」老媽一臉義正辭嚴,「不要浪費時間在不好看的東西上。」

我不知道該說什麼,只好擠出一張梗圖也無法支援的臉替代回話。

 

 

「不要亂拍我啦。」老姐邊滑手機邊吸她的曼越莓汁。

「誰在拍妳啊,我在觀察妳後面的流浪漢,幫我擋一下。」

正斜前方獨佔一桌的長髮流浪漢腳下躺著證明身份的飽滿購物袋,桌上放著一只杯子,而我只是好奇他在看什麼書。

有時他的手指輕輕橫劃泛黃書頁,有時,他閉上雙眼,隨著爵士曲搖晃。

 

道上,嬉笑的時髦男女孩,手牽著手的同性情侶,路燈下因機緣而聊起天的街頭吉他藝人……這座城市裡有幾個人,就有幾種步調。

 

他選擇停下腳步。

一個節拍踏進同一個事件視界。

沒有刻意梳理的捲髮被音符撥動,一身乖乖牌運動裝出賣了他的年紀——正值好奇心最旺盛的時期。

說不上為什麼,我只覺得觀察他很有趣。

他倚靠欄杆,定睛會神地聆聽店內爵士團的演奏,像是在森林遇見糖果屋的男孩,目不轉睛,嘴巴還微張。

過了幾首曲子他才小心翼翼坐下來,就在流浪漢的對面。我偷偷打量他,但他實在太專注了,全然沒注意到兩公尺外鎖定獵物的視線。

服務生前來問候,他戰戰兢兢問能不能用手上那張卡付費,她說沒問題。

微笑著,我欣賞他不符合嗜酒年齡的青澀。

 

 

我們站起身。不知不覺音符已經倒數完午後時光。

進了計程車,我扭頭向後車窗。

只見那男生一手捧住瓶底、另一手手指輕捏瓶頸,鑽研著及視線高度的那罐啤酒瓶身。

這舉動讓我想起當時那些夜晚,下樓偷開一瓶啤酒會不小心開到泡沫泉湧而出,還會仔細研究廠商標誌的自己。

 

漸漸駛向市區,留在後頭的不知道是對理想生活的一角憧憬,還是偶然看到倒影的一幕瞥見。

我們持續前行。

我在看的那本書叫做"Middlesex",結果前幾天化學老師跟心理學老師看到我在翻,都跟我說他們也看過,還大力推薦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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