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台灣八卦新聞都是同一個人的事蹟。

 

其實,我是很喜歡九把刀的,喜歡到他所有好看的小我都買新書收藏,改版了也照樣買,還會細心包書套。

但是我還沒有盲目到,他什麼話、做了什麼事,都無條件支持。

 

就像當時柯震東吸毒一樣,搞得天翻地覆還有一群腦殘粉大喊加油。

WTF?

吸毒就是不對啊,用毒品傷害自己的人即使有再多理由,也不得寬容。

 

現在則是九把刀對愛情不忠。

朋友都知道我是超級刀迷,但這不代表偶像的所有行為立場,粉絲都必須支持。

老實除了九把刀對一些事情的看法很正面外,基本上他幾乎所有觀點都與我對立。

所以也可以,我只是喜歡他的小、欣賞他的才華、被他的熱情與戰鬥態度感動而已。

 

他為夢想很努力很努力、對自己的信念很堅定、試圖感染眾人讓大家對生命抱持更多希望、為需要的人和動物捐錢,他是個好人。

他欺騙情感、背叛交往了九年的小,他也是個賤人。

 

談到這裡,就不得不提到「公眾人物」這種人。

公眾人物,到底有沒有責任為自己的行為及影響付出責任?

 

我個人認為公眾人物對享有百分之百的隱私權,每個人都該擁有自由及個人空間。

但同時,我也認為他們得對自己的惡性後果付出百分之百的責任。

一旦身為大眾人物,讓世界的下一秒比上一秒更好一點點,那個人就有份。

 

你或許會問:「只有名人劈腿的事蹟才會暴露出來,那豈不很可憐?」

是啊,是很慘沒錯,現在某條大街某條小巷某棟公寓裡,一定正上演著愛情叛徒的各種戲碼,卻只有那些名人會被眼尖狗仔隊挑出來砲轟。

但我只能,既然你是公眾人物,那麼做了不好的事就得承受萬眾矚目的後果。

因為正在改變世界的不是數以萬計的市民小卒,而是寥寥幾人的你們——公眾人物。

 

撇開是不是名人這件事不談,「劈腿」本身就是件很渣滓的事。

個人認為全人類歷史中最賤最低能最吃屎最渣最敗類的人有兩種:一是做電腦病毒的死人,二是找小三(包括當小三)的爛人。

 

很多人都以為了解但其實根本不了解那種殘忍的感受,我想,必須要經歷過男女朋友劈腿或是爸媽外遇之類的事,才可以感同身受吧。

到小三,找小三的人自然是非常之該死,但知道情人有穩定交往還當小三的人也是差不多垃圾。

 

當我看到某篇新聞裡,講到小三女記者的朋友對九把刀咬牙切齒的時候,真覺得台灣徹底完了。

百分之九十的人,一定都只看到「九把刀劈腿」這件事,而忽略了「小三允許自己當共犯」這個事實。

拜託,在對別人泄恨前先開導自己朋友吧。

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⋯⋯因為能做得出這些事的人,一定都是胸口沒有深的傷。

 

「每個人都有機會讓自已成為更好的人。」

我想相信這句話,也願意給飽受壓力的公眾人物補償的機會,僅此一次。

 

不只是他們要變得更好,沒有萬人聚焦的我們也要。

一定要讓這個世界,變得更好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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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九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